 |
|
 |
 |
|
 |
中国新能源发电网理事会
第一章 总则
一、本理事会由中国新能源发电网发起,由关心、支持中国新能源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团体法人或自然人自愿组成。目的是利用中国新能源发电网资讯平台全力推动理事单位发展,以及促进行业专业交流,充分发挥各地产业精英的智囊作用,真实的反映行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共同推动我国新能源事业及理事会成员单位的发展。
二、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一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十名,常务理事、理事单位若干,秘书长一名。每届理事任期一年,期满后可续任,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1、理事会向理事成员单位颁发证书。
2、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以以“中国新能源发电网理事会”名义进行自我宣传和出席各项社会活动。
3、理事单位享有VIP免费注册及所有服务功能(理事、常务理事1年、副理事长2年)
4、报导企业新闻、优先刊登企业稿件,免费提供信息传递、情报分析、技术咨询、市场开发、品牌推广等特色服务。
5、在首页开辟理事专区,免费将常务理事以上企业成员LOGO放置在战略理事会专区并作链接。
6、每年召开理事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及相关专题研讨会讲座。为成员单位建立和政府沟通的相关渠道,解决成员单位在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问题。
7、优先参加中国新能源发电网组织的各类高规格的以新能源为主题的商务研讨、高层论坛等交流活动。副理事长单位可根据活动安排演讲。
8、由副理事长单位派专人将信息发布在相对应栏目,并由中国新能源发电网专职人员审核发布,并不定期在首页大图推荐形象宣传,同时享受负责人姓名及照片的宣传待遇;
9、为理事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策划及法律政策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协助会员建立品牌、开拓市场。
10、为副理事长单位开通“热线电话”,由专人为副理事长单位解答行业法规及热点等问题。
11、理事会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理事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按时交纳理事会综合会费。
12、本章最终解释权属中国新能源发电网理事会。 |
|
 |
|